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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石市房屋建设开发公司

浏览次数: 发布:2020-08-12 10:59:26 来源:信用中国

失信黑名单-法人

数据来源:最高法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284124791588X

地址:磐石市仿古楼

案号:(2017)吉0284执255号

失信被执行人名称:磐石市房屋建设开发公司

企业法人姓名:李奇峰

执行法院:磐石市人民法院

地域名称:吉林

执行依据文号:(2016)吉0284民初2553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吉林省磐石市人民法院

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判决如下:一、解除史三多与李纵横、磐石市房屋建设开发公司于2011年7月18日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二、李纵横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五日内一次性返还史三多支付的购楼款71,000.00元,并给付史三多已经支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款71,000.00元;三、磐石市房屋建设开发公司对本判决第二项负连带清偿责任;四、驳回史三多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310.00元,由李纵横负担3,140.00元,由史三多负担170.0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具体情形: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发布时间:2017/06/16

立案时间:2017/01/22

已履行部分:

未履行部分:

最新更新日期:2018/0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