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试行)》(吉办发〔2020〕3号),第二十一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职责 共有七项: (一)拟定并组织实施工业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订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 (二)在办理有关工业技术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