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职能
主办单位 吉林省外事办公室
机构类型 党政机关
机构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新发路300号
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委、省政府有关外事、侨务和港澳工作的方针、政策;调查研究全省外事、侨务和港澳工作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建议;督促检查全省外事、侨务和港澳工作方针政策的落实情况。 (二)负责全省外事、侨务和港澳事务的归口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全省各县(省)、区、省直各部门的外事、侨务和港澳工作的重大问题,研究、办理有关请示报告,处理有关外事、侨务重要涉外事宜和重要港澳事务。 (三)负责组织接待来访的党宾、国宾、其他重要外宾和来我省进行公务活动的外国驻华使领馆官员,负责接待和协调管理来长进行采访活动的外国记者;负责华侨、港澳同胞和外籍华人的接待和联络工作;参与配合全省大型国际性活动;统筹办理省级领导参加涉外公务活动事宜,指导全省涉外礼宾工作。 (四)负责全省因公出国(境)及邀请外国人来访等事项的管理、指导和协调工作。 (五)负责我省公民在国(境)外合法权益的保护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处理有关涉外突发案件;负责处理全省政治性涉外事件;负责在我省活动的境外非政府组织的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处理省内的涉外刑事和民事案件。 (六)负责管理与外国友好城省和友好合作城省的交往活动;办理全省对外结好的报批手续;开展对外民间友好交往活动。 (七)负责归侨、侨眷和华侨、外籍华人工作;负责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依法保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和海外华侨的正当权益;落实对归侨、侨眷的适当照顾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贫困归侨、侨眷的扶贫救济工作;负责重点华侨、外籍华人及其社团的接待和联络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归侨、侨眷代表人物的人事安排和华侨回国定居的安置工作;负责国(境)外捐赠的协调工作。 (八)负责外事、侨务和港澳方面的对外宣传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审定本省重要涉外报道和稿件以及对外表态口径。 (九)负责与香港、澳门地区的工作联系;负责管理全省涉及港澳事务的工作;开展与港澳地区的交流与合作。 (十)负责对全省各县(省)、区、省直部门和单位外事、侨务和港澳工作的业务指导;负责全省外事侨务干部的培训工作。 (十一)负责配合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外事、侨务纪律及相关保密制度的执行情况,处理违反外事、侨务纪律和保密规定的重大案件。 (十二)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网上名称信息
网站名称 吉林省外事办公室
电子标识编号 CA090000000403855670001
标识发放单位
发放单位 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
发放时间 Thu Nov 19 10:27:30 CST 2015
仿冒网站举报方式
  • 仿冒网站电话举报
    010-69001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