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2-28 13:58  来源 :  汪清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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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汪清县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 (2021~2025年)》政策解读

  为科学有效地做好汪清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进一步加强汪清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更好的适应汪清县经济建设和发展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要求依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吉林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吉林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措施意见》《吉林省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汪清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汪清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以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编制《吉林省汪清县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规划编制背景和依据  

  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是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思想,加强全局谋划,提升防御能力,有效避免和降低地质灾害风险和损失的重要措施,对推进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更好地统筹安全与发展,科学实施防灾减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县地质结构复杂,地质灾害点多面广,易发多发,类型主要有滑坡、泥石流、崩塌灾害,地质灾害防治防范难度大,防灾任务艰巨。加之近年来极端天气易发、频发以及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对地质环境的影响带来的地质灾害风险呈现上升趋势,对照精准防控新的防灾理念和方向,支撑防灾减灾的基础性工作需进一步提升和加强。按照国家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部署,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已进入到“隐患和风险”双控管理的新阶段,对照新要求,我县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水平仍存在不足,需对“十四五”期间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统筹部署和规划,确立目标和任务,以有效应对新的地质灾害防治形势。  

  依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吉林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十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建设、水利、交通、气象等部门,依据本行政区域地质灾害调查结果和上一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经专家论证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公布,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备案。202412日,汪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吉林省汪清县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政办函〔20241号),将《规划》发布实施  

  二、规划成果和主要内容  

  (一)规划成果  

  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1份、附表1套(5张)、附图1套(2张)。其中规划文本包括地质灾害基本概况、地质灾害防治现状与需求、地质灾害指导思想与规划目标、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防治规划分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部署资金筹措与实施安排、保障措施以及附则个章节。  

  (二)规划主要内容  

  1.规划目标  

  2025年,基本构建以地质灾害风险防控为主的综合防治新体系,明显提升地质灾害防治能力,推动地质灾害防治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最大限度防范和化解地质灾害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地质灾害识别能力大大提升。在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区内,实现地质灾害遥感识别全覆盖。完成全县1:5 万地质灾害风险普查,选择居民密集区、地质灾害高发区开展 1:1 万精细调查评价,摸清全县地质灾害隐患和风险情况。  

  监测预警能力提升。完善地质灾害群专结合监测预警体系,完成风险区监测网点建设,实现全县地质灾害风险预警预报全覆盖,提升地质灾害预警的精准度和时效性。  

  防御工程标准不断提高。规划对3处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工程治理,提高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防御工程标准,解除受地质灾害威胁人员26人;保护财产近300万元。  

  人民群众防灾减灾能力提升。发挥各级政府和当地居民在地质灾害防治中的作用,建立“政府为主、人人参与、人人尽责、共同防护”的地质灾害防治新格局,力争实现全民防灾。依托技术支撑单位,加强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的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的力度,提升防灾与应急避险能力。  

  科技支撑和信息化服务能力不断增强。不断探索和利用现代科技,建立全县地质灾害风险防控大数据。  

  2.地质灾害易发区划、地质灾害风险区划与防治区划  

  根据地形地貌、岩土体类型及性质、地质构造等地质背景条件,结合大气降水和人类活动等动力破坏因素,充分考虑现状地质灾害发育强度、分布规律及发展趋势,将汪清县地质灾害划分为四个区,即地质灾害高易发区(A)、地质灾害中易发区(B)、地质灾害低易发区(C)和地质灾害不易发区(D),每个大区又根据地质灾害类型不同、地理位置分布不同又划分为不同的亚区,共计17个亚区。  

  1)、地质灾害高易发区(A)  

  汪清县地质灾害高易发区面积共1532.64km2,占全区总面积的17.07%。该区域地貌主要为低山与山间盆地、河流地貌的交界地带,山坡坡度较陡,人类活动强烈,分布各类地质灾害点634处,占总灾害点数的82.66%,  

  2)、地质灾害中易发区(B)  

  汪清县地质灾害中易发区面积共2662.28km2,占全区总面积的29.65%,该区域地貌主要为低山、山间盆地,坡度在50°-60°之间,岩性以中厚层状坚硬碎屑为主。分布各类地质灾害点119处,占总灾害点数的15.51%,  

  3)、地质灾害低易发区(C)  

  汪清县地质灾害低易发区面积共2706.1km2,占全区总面积的30.13%,该区域地貌类型主要为玄武岩台地,坡度小于30°,岩性以块状坚硬玄武岩以及厚层状坚硬板岩为主,人类工程活动较弱;分布各类地质灾害点14处,占总灾害点数的1.8%,  

  4)、地质灾害不易发区(D)  

  汪清县地质灾害不易发区分布面积2182.25km2,占全区总面积的24.30%。  

  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区划分依据汪清县地质灾害易发区特征、地质灾害危害程度、地质灾害分布密度及汪清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考虑社会经济重要性因素,将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和中易发区中人口密集、经济发达、有重要基础设施且受地质灾害威胁较大的地区作为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将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和中易发区中人口密集、经济发达、有重要基础设施且受地质灾害威胁较轻的地区作为地质灾害次重点防治区;将地质灾害低易发区和不易发区作为一般防治区。  

  将汪清县划分成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次重点防治区及一般防治区3个地质灾害防治区,各区面积分别为:994.24 km2、2978.06 km2、5007.97km2,分别占全县总面积的11.07%、33.16%、55.77%。。  

  4.地质灾害防治任务  

  坚持以突发地质灾害应急管理需求为导向,以重要地质灾害应急处置为核心,立足于现有科学技术资源集成整合,坚持自主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相结合,经过持续努力,逐步建成适应公共管理需要的地质灾害应急响应机构、信息网络管理平台、必要技术装备和理论方法体系,为科学、高效、有序地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工作提供技术支撑与服务,逐步提高全县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水平。  

  5.规划保障措施  

  为确保规划顺利实施,规划提出了织保障、法律保障、行政保障、经济保障、技术保障五个方面的保障措施,着力建立防治工作长效机制,全面落实防治工作责任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顺利实施,严格执行各项政策法规加强宣传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强化人才培养,切实提高整体防治工作水平。

 

  相关文件:汪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吉林省汪清县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