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人大代表对于审判工作的了解和监督,4月1日,吉林市昌邑区人大代表来到昌邑区法院视察刑事审判工作。昌邑区人大主任赵敏等一行12人进入第四法庭,观摩了庭审全过程。
昌邑法院高度重视此次视察工作,以严肃的工作态度、饱满的工作热情,公开公正地进行审判工作。此次庭审由副院长宋井义、刑庭庭长卫军、副庭长付文忠组成合议庭公开审理被告人胡某某盗窃一案,当庭对被告人胡某某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合议庭合议时充分征求了人大代表的意见,本着宽严相济、维护社会稳定的原则对被告人进行了宣判。并且在庭后对被告人进行教育和规劝,希望被告人通过本案的处理,能真正认识自己的罪行,今后好好表现,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刑事审判工作中,昌邑区法院始终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寓教于审”的工作方式,把教育工作贯穿于整个审判过程,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